由于错过了要下的车站,李先生没能见上病危的哥哥最后一面。他认为,此事是因铁路部门管理混乱导致。为此,他将郑州铁路局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昨天,此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
坐过站错过兄弟见面
昨天上午,李先生独自出现在法庭,没有聘请代理律师。他说,2008年2月19日下午,他接到家中电话,说保定老家的哥哥病危。他在北京西站买了一张北京开往郑州、中途在保定停靠的D131次列车车票。该次列车于当晚17点56分从北京出发,一小时后到达保定。李先生说,当时,他和20多名旅客并没有听到列车里播出到站通知,也没有列车工作人员提醒到站。由于列车在保定站只停留1分钟,李先生等人根本没来得及下车。在李先生等人的要求下,铁路方面让他们在石家庄火车站下车,又临时安排他们上另一列火车返回保定。当晚9点左右,李先生还在返回保定的火车上,家人来电话称其哥哥已经病故,兄弟未能见上最后一面。
铁路局方面当庭道歉
“这完全是铁路部门管理混乱造成的”,李先生认为,此次坐过站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终身遗憾,因此起诉郑州铁路局,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道歉并补偿精神损失1万元。在法庭上,郑州铁路局的代理人称,虽然停车是件小事,但后果对原告家庭来说是件大事,“我们对此向李先生表示歉意”。这一道歉并未平息李先生的怒火。他说,从出事到现在已经近一年时间,他多次向铁路局、铁道部等各级部门反映,均无人答复、无人理睬,“如果有人出来道个歉,根本不会有今天的官司。飞机延误已经有了说法,火车也不能拿老百姓的时间不当时间!”
春运成为“挡箭牌”
郑州铁路局代理律师称,列车肯定广播了到站信息,可能是李先生等人没有听到。该次火车是动车,到站自动开门,正常停靠时间就是1分钟,这在列车时刻表中都写明了。由于事发时正值春运时期,旅客们携带的行李比较多,行动缓慢,才导致乘客没能正常下车。事后,他们已破例让旅客在石家庄火车站下车,又安排了车返回保定,采取了补救措施。按照铁路运输的相关规定,铁路部门只能退还票款,原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依据的。庭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了调解,但在具体数额上没有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