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晚,遵义县新舟镇发生一起杀人案。1名16岁男孩在当地一家会所遇害,凶手作案当晚正在庆贺自己18岁的生日。
2月6日,遵义县新舟街上的男孩朱某邀约一群朋友在镇上的新星酒楼庆贺18岁生日。席间,朱某在朋友们的祝贺下喝了不少酒。当日21时,正在酒桌上的朱某突然接到姐姐打来的电话说,她在新舟镇一家会所玩时,被一个小男生欺负了。朱某听后大怒,随即拿着一把水果刀赶往这家会所为姐姐“报仇”。在会所遇到姐姐后,姐姐向朱某指认欺负自己的“仇家”——李某。朱某上前质问时,与李某发生激烈的争吵。
随后,朱某趁着酒意拔出水果刀,捅向李某腹部,李某当场倒在血泊中,朱某夺路而逃。当晚,年仅16岁的李某被亲友送往遵义医学院抢救,7日凌晨5时许,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2月7日14时,朱某到新舟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