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今年2月8日发生在雷州市水店综合市场的一宗绑架4岁男童致死案的4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黄×梁被判处死刑,从犯黄×龙、黄×建、黄×聪分别被判处6年、5年和4年有期徒刑。
2009年2月8日下午4时左右,住在雷州市水店综合市场三楼的邓×亮的儿子邓×业遭人绑架,之后邓×亮多次接到绑匪的勒索电话和短信,2月16日交付赎金3.8万元后,仍不见绑匪放回儿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绑匪居然是同楼邻居
经公安机关侦查,被绑架人邓×业早在遭绑架过程中已经死亡,尸体就藏在住处附近的排水沟中。绑架人黄×梁系雷州市纪家镇恬神村人,与被绑架人是上下楼邻居。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1月初,被告人黄×梁与同村委会的黄×龙、黄×建,密谋绑架人质勒索钱物。2月8日,被告人黄×梁趁邓×亮的4岁儿子邓×业到其暂住处借打火机燃放炮竹之机,将其绑架。黄×梁先是用事先准备的透明胶布捂住邓×业的口鼻,因他哭闹胶布粘不牢,黄×梁怕事情败露,遂用手捂住邓×业口鼻,致其窒息死亡。
挖空心思却难逃法网
据法院查明,黄×梁绑架邓×业致死后,用编织袋将死者尸体装好藏在其房间内,同日14时20分许,邓×业父母发现儿子不见后,曾两次询问黄×梁是否见过邓×业,黄×梁均谎称没有看见,并假装帮忙寻找,与邓×业父亲一起到处寻找,直至凌晨4时。刚与邓×业父亲分手,返回住处后,就回房内将邓×业的尸体抬到离市场不远处藏入排污沟管道内。
当被绑架人亲属要求听到孩子声音或将孩子照片发到手机才能支付赎金时,为证明人质在其手中,黄×龙再次到抛尸的地方取回受害人穿着的鞋子,为不让受害人家属怀疑人质已经出事,他用电吹筒将鞋子吹干,再放到市场附近的厕所内,然后让人质家属到厕所内去辨认鞋子,最终使人质家属误认为人质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