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石文娟 苏萍通讯员豪杰)与妻子闹离婚,潜入姨妹房间行不轨。昨悉,硚口区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对男子陈某判刑7个月。
今年4月3日清晨7时许,女青年红红(化名)正在床上睡觉,妹妹上学去了未将卧室门关好。姐夫陈某悄悄进屋坐到她床边。红红惊骇,陈某突然掀开被子,将咸猪手伸进她的内衣,并欲强行脱去。
红红拼命挣扎,并大声呼救。有女邻居闻声赶来,见红红披头散发跪在床边地上,陈某从身后将红红抱着,遂大声呵斥陈某离去。
红红考虑再三,报警。陈某竟无耻地向警方辩解,“在与老婆闹离婚,两姐妹长得太像,所以一时冲动”。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暴力手段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