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本站动态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远东风采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法律顾问 |债权债务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风景照片 |工商登记 |特别专题 |便民通道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公司综合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男子被18年前女友索要抚养费 男方拒绝亲子鉴定

发表时间:2009-12-17 22:15:44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分手16年方知有女儿?

一男子被18年前的同居女友索要抚养费

本报讯 (记者王纳)因为18年前的风流往事,深圳的先生成了被告,而且还被告知有一16岁的女儿。昨日,一起特别的抚养纠纷案在深圳中院开庭二审。40岁的女士称,18年前和如今53岁的先生同居生女,而作为父亲的先生从未承担过任何抚养监护义务。所以,女士将先生告上法庭。而先生否认与女士存在关系,称只是十多年前在酒楼吃饭时与周女士有过一面之缘并无特别关系,并否认与女士生有女儿。

男方拒绝亲子鉴定

为了证明女儿阿军的父亲是先生,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而先生认为该证明是伪造的。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进行亲子鉴定先生却不同意。罗湖法院最后采信了女士关于赵先生是阿军亲生父亲的主张,判决女士与先生所生的非婚生女儿阿军由女士抚养。由于不满一审判决结果,先生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昨日二审庭上,双方当事人均由代理律师代为出庭参与诉讼。

质疑女方伪造出生证明

先生方代理人认为,他们已经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存在虚假,比如阿军出生于1993年,《出生医学证明》却是中英文对照的新版本,当时不可能有这种版本的出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填发的日期是19931021日,父母身份证填写的均是18位的身份证号码,实际上我国从1999101日起才编制18位号码身份证,而先生是在2004年才首次办理18位号码身份证。

而对于亲子鉴定问题,先生的代理人认为,根据相关法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另一方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才有做亲子鉴定的必要,而女士根本没有相关充分的证据,因此一审法院无权强制赵先生做亲子鉴定。该代理人还称,女士的无理诉求对先生的家庭造成了严重打击和重大伤害。

转机:

双方调解同意亲子鉴定

女士的代理人表示,女士曾找到先生的住所,先生委托朋友跟女士谈过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因最终协商不成,女士才起诉到法院,而先生的代理人对该说法予以否认。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表示可以调解。女士的代理人提出要对方支付15万的抚养费,而最终谈的结果是,先生愿意去做亲子鉴定,待结果出来,如果确定阿军是其亲生女儿时,再来协商抚养费的问题。

 

 
南宁律师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相关新闻:

·梁女士抚养费纠纷案(已委托)·女子车祸致残后怀孕 提出索赔孩子抚养费获法院
·女子一次网恋出火花怀孕遭遇不认账 亲子鉴定讨·男子因儿子非亲生  索要抚养费起诉前妻获法院

图片新闻:
职校校长强奸嫖宿多名幼 16岁女高中生“网恋血案 男子与小三拍性爱录像被 为让港女信任“夫妻”竟
推荐文章
 

·全国优秀律所·远东律师事务所视频介绍
·游百崖槽图记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之铺面出租 熊潇敏律师点评骑车入
熊潇敏律师点评之万元 熊潇敏律师点评之重婚
热点文章
 
·已婚男老师上网征婚 女白领初见他就失身
·男女开房做爱被旅店老板儿子偷窥 
·海口一镇委副书记 被曝抢农民老婆做二奶
·男子办色Q网“创业” 亟须加强立法惩治网络犯罪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困人”2小时责任单
·百辆私家车深夜集结飙车 被警方及时制止
·浙江“法官艳照门”被寄送多部门 涉贪贿被起诉
·男子涉嫌利用网络 发展法制周报被通缉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