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方还称,潘矞彧入住后,先后两次离开宾馆。两次返回时,都背着一个牛仔布料的旅行包。他们不可能去检查客人随身携带的行李;除非客人直接提着气罐,他们才会干涉。
所以,宾馆和医药公司代理人都称,这是犯罪分子一手制造的悲剧,与他们没有关系,他们没有责任,请求法庭驳回起诉。
专家说法
法庭激辩
精神病人哪种情况下该担责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称,精神病人根据病情不同,承担的民事责任也不相同。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该类精神病人实施的民事活动,除纯获利益的民事活动等情形外,一般系无效行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该类精神病人实施的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属于有效民事活动。如超出其精神健康状况的民事活动,除纯获利益的民事活动等情形外,一般属于无效的民事活动。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没有发病、精神状况正常,在健康期间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事件背后
一个液化气罐从天而降,一对情侣女的死了,男的瘫了;制造惨案而坐牢的,又是一个精神病患者。2009年12月11日,记者到江津区永兴镇,专门探访了死者罗人珂和伤者姚明兵的家。昨天,在法庭外,我们有碰到了精神病罪犯潘矞彧的父亲。
死者家属:天天看到女儿照片哭
12月11日,记者来到永兴镇旸岩村19社死者罗人珂家时。
罗家只有4间土墙泥瓦房,家里唯一的“看点”是屋右侧的那台冰箱。
罗妈妈苏大勤说:“这是大女儿在2007年过年时给我们买的礼物。”记者打开冰箱,看见除了急冻室里有一块猪肉,基本没其他食物。
“那块肉还是隔壁的拿来冻的。原来冰箱里经常都有东西,自从大女儿死了,就没钱买了……”苏大勤提起女儿,忍不住哭了起来。
苏大勤称,他丈夫有病干不了重活,她也是肢体三级残废,小女儿今年才3岁多,家全靠初中毕业的大女儿打工来养。女儿很节俭,每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却要寄800至1000元回来。女儿死了,一家人就突然失去了顶梁柱。
“我是天天看到女儿的照片就哭。”苏大勤说,快到两年了,他们一家人还没有从悲痛中解脱出来,一有空就拿起柜子上的照片看,但看了就忍不住哭。“珂儿留下了一部手机,里面有她的照片。我有一天翻看时,不小心把珂儿的照片删了,伤伤心心地大哭一场。”
伤者家属:他要在床上瘫一辈子
伤者姚明兵家在永兴镇艾家坝村一组。罗庆来将记者带到他家时,男主人赶忙打招呼“亲家,快进屋坐”。
原定28天后举办婚礼
姚明兵母亲叶良富称,2007年下半年,他们把大喜的日子定在当年农历腊月21日,已经通知了亲朋好友来喝喜酒。
叶良富称,我们家亲戚多,而且一辈子还没办过喜酒。“这回要闹闹热热大办一场,预备了40桌酒席。”谁知孩子就出事了。
两夫妻都在家照顾孩子
叶良富现任丈夫叫张登超,姚明兵是她和张结婚时带过来的,当时才14岁。但张视为己出,从来没有亏待过孩子,至今仍不离不弃。“要是没有他,我还不晓得啷个办”,叶边说边和张一起,略显吃力把睡在床上的姚扶起来喂饭。
姚明兵一边靠墙壁,一边靠在张登超身上,并像个婴儿一样在脖子上围上口水巾。叶良富端着饭碗一勺一勺喂进儿子嘴里。
张登超称,他以前每年打工能够给家里挣几千上万元回来。自从出事后,只有在家服侍儿子。家里还有一个读初二的女儿,每年的生活等各种费用要3000元。上面还有两个年近八旬的父母。出事后,家里积蓄花光了,还借了4万多元。
他要在床上瘫一辈子
记者看到,医院给姚明兵开的出院诊断结论是:开放性颅脑损伤、粉碎性骨折、失血性休克、继发性癫痫、头皮感染、脑外伤后遗症、智力障碍、左侧肢体偏瘫。江津区司法鉴定所为此对姚的鉴定结论是其左侧肢体偏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二级伤残。此外,姚重度智力缺损,不能独立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