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12月15日电(记者 袁爽 通讯员 傅金霞)伪造身份证假冒妻子前夫贷得巨款,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结果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自作聪明的男子叶晓被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以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现年46岁的叶晓是丽水青田县一无业游民,2002年曾因伪造公文罪被判过刑。2004年,叶晓认识了已离异的纪某,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结了婚。但婚后,两人关系一直不好,纪某多次提出离婚,但叶晓不同意。为了防止纪某同自己离婚,叶晓办了一本假土地证,将纪某与前夫共有的一幢房子的土地证偷换出来。纪某与前夫邓某离婚时,共有房子各人一半,但有关证件未分割,土地证放在纪某处,房产证放在邓某处。
一天,叶晓告诉纪某,他可以办出独立的房产证,没多少文化的纪某信以为真,与叶晓拿着原先的土地证和与前夫的离婚判决书一同到房管处将原先的房产证注销了。不久,叶晓真的将纪某与前夫共有的房子办出了两本独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并将其中的属于纪某的“两证”交给了纪某,但却把属于邓某的“两证”悄悄地留在了自己身边,以备不时之需。
今年年初,叶晓先前的10万元贷款就要到期了,而自己却无钱还贷。正在焦头烂额之时,叶晓想起了邓某的房产证。他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立马找人制造了一张假的邓某的身份证,还有假的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并持上述虚假证件和材料,于今年5月期间,冒充邓某的身份,分别到信用合作社、银行等金融机构骗得贷款共计人民币116万元。
获得巨款后,叶晓欣喜若狂,他先后将这些款项用于购房、到赌场放高利贷、归还债务和生活挥霍等,就在他风流潇洒之时,纪某的前夫邓某到银行贷款,叶晓贷款诈骗案随之东窗事发。今年8月7日,叶晓被银行人员扭送到公安机关,次日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刑事拘留。11月19日,莲都区检察院以涉嫌犯贷款诈骗罪对叶晓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叶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他人身份,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法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鉴于叶晓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属已帮其清偿了贷款,遂依法作出上述从轻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