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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被吊示众惹争议 律师认为工人们侵权

发表时间:2009-12-10 23:50:03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一位中年人说,把小偷吊起来对他是人格上侮辱,同时也让抓贼的人不光彩。

  但有绝大多数的市民对工人的行为持肯定的态度,一位骑车路过的老大爷表示,他曾经被小偷偷过二次,一次是在公交车上,一次是在马路上,小偷偷了钱也就罢了,最讨厌的就是一些证件丢了,补办起来十分麻烦。在场的不少市民都有过被小偷偷的经历,甚至还有市民表示,抓住小偷就应该给他个狠狠的教训,交给警察又能如何呢,到头来还不是放了,小偷再继续偷。但还是有人报了警。

  警察批评工人们不该

  接到报警后,警察赶到,小偷才被放了下来,但小偷已经被吊了近3个小时。警察询问工人们为什么不报警?一名工人称,他们以为警察晚上不上班,准备等白天再报警。警察立即指出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小偷固然可恨,但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抓住小偷之后,任凭自己意愿处置,很可能就触犯了法律。警察看小偷并没有受伤,就对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然后将小偷带回派出所审查。

  律师认为工人们侵权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表示,工地工人在抓住小偷之后,将小偷吊起来示众,这样的行为涉嫌侵犯人身权。小偷是否构成犯罪,应该交由国家公安机关来决定。在这件事上,工地和工人实际上是受害者,但抓住小偷之后的行为千万不能过火,即使小偷构成犯罪,遭受处罚,也不能由工地的工人来执行,否则一顿暴打或是采取其他处罚行为,受害人也难逃法律制裁。(郭一鹏 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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