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到200人的国有企业分公司经理,私设小金库资金高达3000万元,短短几年中给公司领导层和业务骨干发放了近1400万元“奖金”,自己非法获利200多万元。近日,这起栖霞检察院自建院以来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私分国有资产案终于审结,4名被告人都受到了法律严惩。
私设小金库金额高达3000万元
今年45岁的于华强早在1987年就分配到我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2004年,于华强因工作出色被提拔为分公司经理。成为“一把手”后,于华强的心理开始发生变化,他决定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些福利。
因公司经常要进行野外施工,其中产生的一些花费不需要提供发票入账,于华强便在这上面动起了脑筋。在他的指使下,公司办公室主任李华、施工科科长张成和经管科科长白海建了个小金库,采取虚报支出的方式敛财。小金库的资金则分别存在于华强等4人的个人账户上。
于华强还觉得这种方式来钱太慢,他又在工程量和工程废料处理款上做起了文章。根据总公司的规定,工程剩余材料和废旧物资处理后,资金必须上缴总公司财务。但在于华强的指使下,分公司在短短3年时间内就擅自截留工程废料处理款2300多万元。同时,公司又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工程款709万元。这两项合计高达3012万元的资金全部流入小金库中。
分钱给谁全靠经理写条子
从2005年开始,于华强开始以各种名义动用小金库资金给分公司领导、业务骨干发钱。短短3年时间,就发出去了上千万元。其中,于华强拿了278万元。于华强也意识到这样疯狂发钱太惹人注意,开始缩小范围,享有“私分”权利的人最终缩小到保管小金库的4人。
于华强还制定了“私分办法”。当要动用小金库时,就由于华强写一个条子,标明具体数额,由李华通知各小金库保管人从账上取出现金交由于华强进行分发,各保管人再直接从自己保管的账上进行核减。
李华的突然“暴富”引起了别人的怀疑。2008年2月,栖霞检方收到匿名举报,称李华个人账户上突然打入一笔巨款。检方高度重视,并立案侦查。至此,于华强等人私分国有资产案浮出水面。
一本日记本成了案件突破口
于华强等4人被抓获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由于小金库已设立3年多,于华强也说不清楚到底有多少笔进账,又分出去多少笔,这给定案带来了难度。
李华交代的一个细节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原来,李华有每天写日记的习惯,小金库资金出入的时间、数额都在日记里有记录。承办检察官为此多次与李华谈心,告知其隐瞒的法律后果,他这才说出了日记本的下落。
今年4月,栖霞检方以于华强等4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自2004年3月至2007年12月,于华强等4人私设小金库3012万余元。期间,于华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分9次私分给经理、副经理等多人,共计1392万元。其中,于华强分得278万元,李华分得86万元,张成分得109万元,白海分得86万元。鉴于几人主动积极退赃,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于华强有期徒刑5年,罚金100万元;李华有期徒刑4年,罚金80万元;张成有期徒刑4年,罚金80万元;白海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60万元(文中人名为化名)。(朱晓露 肖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