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9-11-30 16:17:27 来源:南海网 作者:
几天前,叶某凤告诉他有人要卖一个小男孩。11月22日, 他跟老婆随叶某凤来到澄迈老城李某銮家,看到孩子,他很满意。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4万3千元成交。
“这孩子我养了4天,我很喜欢这孩子,给他买了很多衣服、鞋子、奶粉。可是现在孩子被抱走了,我花的那4万多块钱,警察一定会还给我吧。”符某好说他错了,但是他不是拐卖小孩,是花钱买孩子。“我们农村都这样,是孩子的母亲愿意把孩子卖给我们养的,我只是给她一点辛苦费,现在我的钱没了,要是警察不把钱还给我,我岂不是人财两空,亏大了?”符某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