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小岳(化名)与男网友秦某见面后,发现对方长得不怎么样,但听说对方的几个朋友都是帅哥,还是奔赴了饭局,结果被几个陌生人轮奸。记者昨天从通州法院获悉,秦某等4名被告人因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到12年不等。
小岳与秦某是通过网上聊天认识的网友。去年年底的一天晚上,秦某约小岳出来见面,两人见面后,因为嫌秦某长得不好看,小岳没同意和他交男女朋友。秦某便说自己还有几位朋友,都长得很帅,并给金某等3人打电话约他们出来。金某等人来了后,他们将小岳带到通州区某村的一家小饭店吃饭,席间4人心照不宣地劝小岳喝酒,准备将其灌醉后方便“下手”。酒过三巡后,看到小岳已经有了醉意,他们将其带到通州一处废旧厂房。此时小岳已经感到有些不对劲,便表示要回家,金某吓唬她说“这几人有前科”,威胁她要听话。之后,4人采取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将小岳奸淫。次日,金某等人又将小岳带到通州一小区的单元房内,再次将小岳奸淫。小岳报案后,4人被警方查获。
庭审后,4名被告人的家属积极联系小岳,并主动补偿了1.6万余元。除被告人林某外,其余3人均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并称小岳是主动自愿的。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秦某等人违背妇女意志,多人多次结伙使用暴力手段轮奸妇女,都已构成强奸罪。宣判后,4人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