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一女子结婚数年仍未生育,最后得知丈夫结过扎的,遂告上法庭休夫。昨悉,咸丰县调解两人离了婚。
刘某与李某于2002年2月相识恋爱,随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04年1月28日,李某与刘某领取了结婚证。几年下来,刘某发现自己怎么也怀不上小孩,于是要求丈夫一同到医院进行检查,李某却不愿意去,跑到外地打工。
2006年2月,刘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法庭上,刘某再三追问李某,李某终于说自己是再婚,已经结过扎。他之前怕刘某不愿相嫁,遂隐瞒了实情。李某表示,愿意去做绝育吻合手术,早日实现妻子当上妈妈的权利,恳求妻子再给自己一次机会。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此后,李某又外出打工,本想攒足钱后施行绝育吻合术,可是,2年多一直未能如愿。刘某不堪苦等,只好再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咸丰县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首先欺骗了刘某,但经法庭第一次调解,刘某原谅了李某。双方和好后,李某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未兑现自己的承诺,这对刘某来说是相当不公平,双方的夫妻感情没有得到真正的改善,从而导致刘某再次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请双方换位思考,彼此尊重。通过法官的调解,李某表示愿意还妻子一个自由身,各自寻找自己的幸福。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樊斯坦 赵德祥 刘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