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玉刚 张娅记者郭红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直接截留和虚开通行费先进专用缴款书等方式,先后多次侵吞车辆通行费1173万余元,用于境外赌博。昨日记者了解到,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延安市李渠收费站原会计李进军贪污案,延安市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李进军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进军现年29岁,被捕前系延安公路管理局李渠车辆通行收费站聘用财务股长兼会计。经延安市中院审理查明,在2006年12月31日至2009年2月28日期间,李进军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隐瞒、直接截留和虚开通行费先进专用缴款书等方式,先后多次侵吞车辆通行费1173.1122万元,用于网络赌博。
除退还赃款2.374万元外,其余无法追回,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70.7382万元。今年3月5日,延安公路管理局李渠车辆通行收费站站长向李进军询问车辆通行费上缴情况时,李进军主动交代了自己侵吞车辆通行费用于网络赌博的事实。
延安市中院审理认为,李进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巨额公款用于境外赌博,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从严惩处。但考虑到李进军犯罪后能够自首,认罪态度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李进军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