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张某很快交代自己的作案过程——三年套取124万元,其行为不可谓不疯狂。
据张某交代,他自小就养成了花钱大方的习惯,然而,参加工作后不丰的工资根本满足不了他大手大脚的花销。“身上没有钱花了,就想从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搞钱供自己消费。”在金钱欲的支配下,张某大脑中生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
2006年,在个贷科上班的他找出以前遗留的两份空白凭证,以市某医院两名职工的名义,虚拟担保人、编造假合同,按照工作流程将一整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办齐。经当时的单位领导签字后,张某到银行将这15万元贷款取出、占为己有,并在购买彩票和个人消费中很快将之花干用尽。
2008年,张某从个贷科调到归结科工作,“从单位搞钱花”这个念头依然主宰着他的灵魂。这次,他首先想到的是套取退休干部住房公积金——张某在工作中发现,很多单位都是按人头造表来支取公积金,这就有了可乘之机。于是,每逢支取单位一次性办理几个人的情况时,张某就把几个人写在一张表上申报,而将剩余的加盖支取单位公章的表截留下来。
在办理好这些退休干部的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后,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电脑里的个人明细账户上先不作支出销户,而是再次将退休干部的详细资料,在截留的空白表上填写一遍,并将相关资料复印后,再支取一遍。
采用这种方式,从2008年8月至2009年6月仅10个月的时间里,张某疯狂作案14次,共套取住房公积金80.8万元。
这期间,张某还利用收取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职务便利,采取不入账的手段,挪用7个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12.3万元。
而对自己怎么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张某还有另外一套说词。 (楚天金报)(记者蒲哲 通讯员李天坤、张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