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19岁模特儿有感事业停滞不前,透过经理人认识自称为法师的泥头车司机,误信与对方完成性交的法事后可以转运,先后9次接受法事,终因怀孕东窗事发,“法师”27日在区域法院否认9项以虚假借口促使他人性交罪名受审。
受害人X小姐已接受合法堕胎,胎儿经DNA检验证实属于被告。X小姐与其女经理人及女友人将于今日作供;而辩方亦会传召同任小学教师的被告妻女,以及他过往的女客户出任辩方证人。
55岁被告欧阳国富任泥头车司机,被控9项以虚假借口促致他人发生性行为罪名,案发于2007年4月某日至12月8日期间。
控方大律师韦汉熙透露,X小姐于尖沙咀一模特儿公司任职,07年4月从女经理人口中得悉被告可以法事帮人转运,但法事涉及性交。X小姐感到事业不如意,遂要求经理人介绍。
07年4月中,X在经理人的安排下与被告首次会面,由被告驾车载到港岛一住宅单位,内有神坛,台有香炉、衣纸、元宝、蜡烛及一些黄色符纸。被告要求X小姐在神坛上香后跟他一起念咒语,然后带她入房,被告要求X脱光衣服进行净身仪式,X照做时,被告以手指夹着符纸在X身上写画时,触到X头、手、脚、胸及私处。
被告其后脱光衣服坐在床边,要求X上床和他性交转运。
完事后,被告烧了一些符纸混入水给X饮,再给她一杯符水清洁身体。X亦将一封200元利事给被告作为仪式费用,之后由被告送回家。 1个月后,被告致电X相约再做法事,带她到沙田一住宅单位要求性交。之后被告每个月都致电X进行法事。
直至07年8月被告第5次相约时,X表示不想再性交,但被告指转运仪式须做足9次才达到效果,否则前功尽废,X在半信半疑下终同意继续进行。余下4次法事,被告都带X到他位于元朗寓所进行。 至08年1月X发现有孕,经有关团体协助下向警方报案,同月21日接受合法堕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