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陆晓晴) 女青年吕梅在公园内勾搭老翁,以卖淫为由和老人回家,而后伺机抢劫。近日,松江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吕梅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年仅22岁的吕梅初中毕业后便从安徽来沪打工。一开始生活还算稳定,后来由于她好逸恶劳,被工厂“炒鱿鱼”,整日四处游荡。今年4月2日早晨,吕梅在某公园内闲逛,看到一个老头独自在那里晨练,老头手上戴着硕大的黄金戒指。她见财起意,上前与黄老伯搭讪。吕梅称赞黄老伯身体硬朗,看上去很年轻,然后说他手上的戒指美观大方,很显身份和气质。黄老伯素来喜欢“显山露水”,爱炫耀,见人夸奖便飘飘然起来,毫无戒心地告诉吕梅,他手上这枚戒指要4000多元。吕梅一听心中窃喜,想这个老头家里条件肯定不错,于是以发生性关系为诱饵,让黄老伯带她回家。进门不久,吕梅凶相毕露,仗着年轻力大,把黄老伯推倒在床上,用膝盖顶住他的身体,拿起被子蒙住他的头,欲强行抢下黄老伯手上的黄金戒指和手机。黄老伯大声呼救,邻居闻声敲门,吕梅才未得逞。
法院认为,吕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她在着手实施犯罪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