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8岁男子虚报年龄,骗领结婚证;当上爸爸后,竟然玩起失踪,被娃儿他妈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国庆前夕,法院缺席判决:男方至今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原来的婚姻登记无效。
承办法官透露,2006年,云阳县年仅17岁的林俊杰外出打工时,认识了大他2岁的张惠敏,同年5月开始同居。不久,张惠敏怀孕,那时林俊杰刚满18岁。刚刚成年的林俊杰决定让女友把孩子生下来。2007年9月21日,林俊杰家托人到万州区进行结婚登记,领证不到一个月,他们的儿子就出生了。此后,林俊杰丢下母子俩外出打工,刚开始还能联系,后来竟玩起失踪。
张惠敏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依法通过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但林俊杰还是没有出庭。张惠敏称,登记结婚时她和林俊杰都没出面,只提供了两张照片。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性法定结婚年龄22岁,女性20岁。由于林俊杰虚报年龄骗领结婚证,法院宣告该起婚姻无效。
张惠敏、林俊杰的孩子怎么办?本案审判长何世斌称,无效婚姻的男女双方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子女享受婚生子女同样的待遇。无效婚姻的男女双方对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双方的要求,小孩由男方抚养,女方应给付必要的抚养费。(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 罗彬 通讯员 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