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9-01-05 08:27:28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情杀案,女子吴某因刺杀变心男友,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6年,吴某与男友夏某恋爱并同居。去年2月,夏某结识新女友,提出与吴分手。同月20日,两人因分手问题,在租屋发生矛盾,吴一气之下冲进厨房持刀朝夏左胸猛刺。夏倒地后,吴仍不依不饶,向其左胸、左腹连捅数刀。案发后,吴主动投案。
法院认为,吴某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应承担20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