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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回粤最好事先签协议以 规避风险 

发表时间:2009-01-31 22:22:17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记者许琛、实习生周亚兰报道:“本人某月某日从泉州石狮开车回广东,有那个时候回广东的朋友可以联系我!还有三个位置!”随着春运回流拉开序幕,不少拼车网站上关于拼车回广东的帖子又多了起来。法律专家则提醒,“拼车”族最好事先

签订好相关协议,并为车上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记者注意到,在各大拼车论坛上,为了取得拼车者的信任,车主除了发布自己的需求信息和联系方式外,还特意写明自己的驾驶水平、驾龄等信息,如“十年驾龄,持B型车驾照”、“连续4年过年开车往返广西广东”等。

    但春节期间长途驾驶返乡,途中可能遇到的雨雪、冰冻天气情况,对车辆状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仅依靠个人驾驶能力并不足以避免安全隐患。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由于私家车不能从事营利性载客,拼车只能以分摊成本为前提,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另一方面,由于拼车双方不是运输合同关系,往往也没有书面合同,一旦发生意外,车主往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交管部门提醒,车主应对自身车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车主应该与拼车者事先进行良好的沟通,最好与相熟的朋友拼车,拼车者也应该有较好的驾驶技术,这样可以通过“换手”的形式避免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

    广东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正提醒,由于许多拼车者都是通过网络联系,对方的身份及其他情况并不十分了解,拼车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存在一定风险。即使朋友之间,如果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也是拼车一族所担心的。所以最好事先签订好相关协议,并为车上人员购买相应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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