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小舅子耿兴不但不拉架,反而上前帮助父亲将姐夫打死。记者昨天获悉,认定其构成故意伤害罪,延庆法院判处耿兴3年有期徒刑。
2003年4月19日晚,家住延庆的耿兴一家因琐事发生争执。耿兴父亲(已另案处理)与女婿小尤从吵架上升为肢体冲突。耿父打了女婿一拳,遭到对方还手。见此情形,耿兴不但不上前拉架,反而过去和姐夫厮打在一起。与此同时,耿兴的父亲手持木棍朝女婿头部、背部猛击。木棍断裂后,耿父怒气难消,又从屋内拿出镢头,将女婿打至昏迷不醒。
事发后,小尤因失血性休克死亡,耿兴则离家潜逃。直到去年8月,他回家时被警方抓获。
庭审时,耿兴拒绝认罪。他称,在父亲殴打姐夫时,他曾劝阻但父亲不听。其辩护律师也提出,这是家庭琐事引起的纠纷,耿兴的行为不是小尤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庭审理后认定,在发生家庭纠纷后,耿兴和父亲一起将小尤打死,构成了共同犯罪。鉴于耿兴的作用明显小于其父,属于从犯,因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