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村来哈打工的17岁女孩小红(化名),趁无人之机偷了一台摄像机。随后,小红将摄像机交给母亲,母亲明知摄像机是偷来的,竟替女儿保管。近日,小红母女二人双双被送上法庭。
据法官讲,17岁女孩小红和母亲一同从农村来哈打工。不久,小红找到了一份在某公司做业务员的工作。由于小红年岁小没有工作经验,每月工资并不多。去年3月份,小红发现公司的展柜内有一台新的摄像机,她越看越喜欢。几天后,公司员工下班了,小红趁无人注意将展柜内价值2000元的摄像机偷走。她拿着偷来的摄像机回家,将摄像机交给了母亲。她的母亲得知摄像机是赃物,却没有说什么,将摄像机留在家中,替女儿“保管”。认为没有人知道,小红仍继续上班。不久,警方介入侦查,很快就发现小红有嫌疑。经讯问,小红交代了自己偷走摄像机的犯罪事实。
近日,南岗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小红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小红的母亲明知是赃物却予以窝藏,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由于被告人小红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小红的母亲是初次犯罪,所盗赃物已返还被害人,所以对其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小红罚金2000元,被告人小红的母亲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