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9-01-18 08:53:55 来源:新京报 作者:
24岁无业女子张某使用虚假工作证件和收入证明,办理7张信用卡,透支5万余元。
近日,宣武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张某在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冒用其他公民个人资料,伪造收入证明,先后在7家银行申办银行信用卡共7张。随后,她透支购买衣物被控制时,除去她的家人替她还的2万元,她还欠银行本金3.3万余元。
宣武法院判决张某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