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200万存单骗财骗色
□首席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吕志豪
本报信阳讯固始县一出租车司机冒充大款,先后向3名女子骗财骗色,共骗得财物10多万元。前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杰刚有期徒刑4年,罚金5000元。
王杰刚今年35岁,是固始县城关镇北关村个体出租车司机。2006年11月,王杰刚在送乘客时结识固始县城关镇女青年许某。王谎称自己未婚,并吹嘘其在县城有一套商品房,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不久,王借故向许父“借”了2000元钱,至今未还。2006年12月,王又认识了苗女士,吹嘘其在县城购有一处地皮,骗取了苗的信任。后以资金暂时周转不开等借口,向苗借现金共计5.2万元。2008年3月,王又认识了汪某,谎称其父在上海当老板,并伪造了一张200万元的定期存款单。此后,王又以开车到上海取200万元存款需加油为借口,骗取汪某现金共计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