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运一票难求之际,成都多家火车票代售点却被关闭。
法律硕士郝劲松以成都铁路局为了5元手续费而强行关闭代售点为由,于今天上午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举报材料。
据了解,2008年6月28日,《成都商报》发表记者文章《成都铁路局:明年起收回火车票代售权》。文章披露,2008年6月26日,成都铁路局成都火车站召集成都火车票代售点负责人召开了通气会,表示从2009年1月1日起终止并收回各代售点的代售权。
在通气会上,成都车站站长马昌华作为车站方代表,向参会的各代售票点负责人宣布,目前车站与各代售点的委托代售协议是一年一签,至2008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时不再续签,铁路部门将终止并收回代售权。
马昌华说,这样的调整是接到上级通知,车站方只是予以执行,没有解释权。
2008年8月中旬和12月下旬,举报人郝劲松两次去成都出差,对成都铁路局和成都火车站强行收回成都多家民营火车票代售点事件进行了调研,并走访了多家民营火车票代售点。
郝劲松认为,国家允许民营代售票点成立并销售火车票是为了缓解“一票难求”的问题。
根据规定,民营代售票点每销售一张票可以收取5元手续费,成都所有代售点每年售出火车票约600万张,手续费为3000万元。
郝劲松认为,这一庞大的利润引起了铁路部门的强烈关注,成为关闭民营售票点的“导火索”,此举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上午,郝劲松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举报材料,要求对成都铁路局和成都火车站强行变相收回多家民营火车票代售点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涉嫌违规,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郝劲松还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在法定期限内把查处结果制成书面材料答复。
另外,上午郝劲松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此前曾到北京的多家民营火车票代售点了解情况,北京还没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诉北京铁路局用餐不开发票(败诉):
2004年10月13日,郝劲松以在火车上用餐消费索要发票未果为由,将北京铁路局告上了法院。
铁路运输中院终审驳回起诉。诉北京铁路局退票不开发票(败诉):
2004年11月8日,郝劲松以退票时被收取2元退票费且无正式发票为由提起诉讼。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郝劲松败诉。诉北京铁路局购物不开发票(胜诉):
2005年2月18日,郝劲松在列车上购买水果、袜子和纪念章时索要发票未果,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被告北京铁路局向原告郝劲松补开60元正式发票。告铁道部春运涨价案(败诉):
2006年1月21日,郝劲松购买当日火车票一张,发现票价涨幅高达33%。起诉铁道部程序上违法。
该起诉讼终审被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