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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遭班主任强奸致怀孕 被带到医院做药流

发表时间:2009-01-01 21:41:02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


为了这一天,我等了一年时间了。”上周,宿松县某中学老师唐某某因涉嫌强奸未满14周岁的女生,在宿松县法院受审。受害女生的父亲表示:“这样的老师不被绳之以法,我没法跟女儿交代。”

今年41岁的唐某某,在任初中班主任期间,涉嫌强奸班上的女生玲玲(化名)。在初中三年内,他又与玲玲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其间还导致玲玲怀孕做了药流。唐某某被逮捕后又被放出来“监视居住”,玲玲因无法理解而突然失踪。

“她说初一时就被毁了”

昨日,受害女生的父亲告诉记者,为了支撑这个家,这几年他和妻子一直在沈阳打工,女儿玲玲则跟着爷爷在家读书,上初中时就在学校寄宿。去年中考结束,玲玲到学校拿到档案后,没跟家人打招呼就离家出走了。后来,玲玲的父亲在杭州找到女儿,并把女儿带到沈阳。玲玲的父亲说,随后的几个月,女儿一直情绪不好,经常一个人哭。看到玲玲这个样子,父亲知道她有心事。去年12月前后,她终于吐露了实情。

“我在上初一的时候,就被班主任给毁了。”玲玲的这句话,犹如一个晴天霹雳,把父亲给震呆了。随后,玲玲述说了前后经过:2005年四五月的一天晚上,玲玲上完晚自习回到寝室,因琐事同本班同学熊某发生矛盾,被班主任唐某某叫到宿舍内。唐某某在训完话后,突然抱住了玲玲,并与玲玲发生了性关系。玲玲说她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根本没有能力反抗。后来,在一天晚自习后,唐某某将玲玲留了下来,央求她不要说出去。玲玲就这样“忍”了近3年。其间,玲玲还怀孕过一次,被唐某某带到太湖县做了流产。

今年1月,玲玲的父亲一回到宿松,就立即报案。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当晚就将唐某某带走,随后进行刑拘。说起这些事,玲玲的父亲非常愤怒,眼里还含着泪水,并自责地说是自己没有照顾好女儿。受害女生再次突然失踪

今年4月30日,唐某某被宿松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听说唐某某被“放出来了”,当时跟随叔叔在广州打工的玲玲一时无法理解,在给父亲发了一个手机短信后再次突然失踪,至今下落不明。玲玲的父亲告诉记者,女儿的手机已经停机,不知道去了哪里,他如今每天都期盼着女儿给自己打电话。后来,玲玲的父亲就此案来到省公安厅反映情况。信访被转到安庆市公安局后,安庆市公安局法制科负责人热情地接待了他,并就此案与宿松县公安局局长潘传六进行了沟通。

“我当时跟潘局长说,如果老师对学生做了如此恶劣的事情,还不算违法的话,那我们家长怎么还敢把学生放到学校呢。”玲玲的父亲告诉记者。潘传六局长对此案非常重视。今年8月,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机关起诉。

宿松县检察院审查查明,2005年四五月的一天晚上,被害人玲玲(女,1991年8月16日出生)上完晚自习回到寝室,因琐事同本班同学熊某发生矛盾,被班主任唐某某叫到其在学校的宿舍内。唐某某在对玲玲训话长达一个多小时后,与玲玲发生了性关系。宿松县检察院认为,唐某某明知玲玲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依法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潘传六局长告诉记者,“监视居住”也是执行强制措施的一种,不能误读为“放出来了”。

涉案教师暂未受到处分

据唐某某所在学校段校长介绍,自从唐某某今年1月被拘留后,他和其他老师在学校基本上就没有再见过唐某某。今年年初新学期开学后,学校也没有给唐某某安排课程。“这个事情影响非常不好,我们也不希望他继续上课。”段校长说,由于“上面”没有对唐某某进行相关处理,除了不安排课程之外,学校也就没有对其作出其它处理。

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段校长说,学校在加强师德教育的同时,也作出相应的防范规定,要求男教师不能在晚上让女生到自己的寝室去,白天找女生谈话必须敞开门,而且要求一般要安排多名学生同时谈话。另外,老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必须在办公室里进行,不许在宿舍或者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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