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丈夫车祸后丧失性能力 年轻妻子讨要性福权

发表时间:2008-09-17 07:52:41 来源:解放网 作者:


解放网9月16日报道一次车祸造成丈夫多处伤残,并丧失性功能。在肇事方赔偿完法庭判决的各项费用外,今年8月,年轻妻子王娟(化名)以无法与丈夫过正常性生活为由,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昨天,在青浦区法院主持调解下,被告方自愿补偿王娟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至此这起讨要“性福权”的案件落下帷幕。

意外车祸导致丈夫丧失性能力

2006年9月22日清晨6时许,李铭(化名)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青赵公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时,被陈(化名)某驾驶的一辆中型专业作业车撞倒在地,造成李铭受伤及车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李铭被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交警部门认定,陈某驾车违反让行规定。由于陈某是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故其单位青浦区青浦镇清洁所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而由于李铭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均已过期,故李铭也需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经法医鉴定,李铭因交通事故导致中度智力障碍、重度记忆力障碍、脑外伤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指导,已构成五级伤残;其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属六级伤残;其左眼视野缺损属十级伤残。法院依法判决肇事单位赔偿李铭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0余万元。

年轻妻子上诉讨要性福权

在上述赔付支付完毕后,事情再起波澜。

今年8月,李铭的妻子王娟(化名)以无法与丈夫过正常性生活为由,将肇事单位青浦镇清洁所再次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丈夫出车祸后性情大变。而且由于伤残,他根本无法尽到丈夫的责任。”王娟诉称,这起交通事故致使李铭成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本无法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同时,她今年才33岁,而经鉴定,李铭已丧失了性功能,这无遗是剥夺了自己作为一个正常女人享受性生活的权利。作为妻子,王娟称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丈夫一个人承受如此巨大的压力而弃他于不顾,离开丈夫再婚。事故发生至今,李铭和自己都承受着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被告的侵权行为不仅造成丈夫身体上的伤残,同时也侵犯了自己的健康权。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故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单位赔偿自己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调解后获赔6000元

在法庭上,被告方代理律师辩称,在之前的赔偿案件中,李铭的受伤对其子女、配偶造成的损害,肇事方已经作出赔偿并予以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原告王娟作为间接受害人,不具有提起精神赔偿的主体资格。同时,同房权在法律范围内无特殊性,不具有法律依据。因此,肇事方对于王娟的遭遇除表示深切同情之外,只愿意作出救助行为,但并不是法定的义务。

相关新闻:

·13岁少年在斑马线被两辆公车撞重伤 获赔320多·妻遇车祸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17年后丈夫告医院索
·新婚丈夫车祸瞬间推开怀孕妻子被撞飞·未婚夫车祸身亡 准新娘生下遗腹子抚养权该归谁
·贵州致25死特大车祸遇难者家属索赔700余万·17岁少年捉青蛙遇车祸致残 一审获赔15万余元
·山东13岁女生晨练遇车祸变成植物人 获赔92万·北京:职工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受伤可认定为工伤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