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受媒体广泛关注的一起特殊的故意杀人案在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该院审理的首起帮助他人实施自SA的案件。
被告人程鹏才,1965年出生,1984年与柯珍英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夫妻感情甚笃,生有二男一女。虽然生活清贫,但也过得甜甜蜜蜜、幸福快乐。1997年,柯珍英突患风湿病,程鹏才带着妻子到武汉、咸宁、鄂州等地四处求医,不但未见效果,而且病情日益加重。2000年柯珍英全身瘫痪,四肢严重变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本该上学的女儿也只得在家照看母亲。程鹏才上有80多岁的老母,下有3个未成年的子女,一家6口全靠他种地、打短工维持着最基本的生活。为了给妻子治病,他欠下了亲戚朋友一笔巨大的债务。两个儿子因为意外受伤造成一只手和一只眼残疾。随着孩子的长大,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儿子几次带对象走进程家,可是一看到程家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还有一个终年卧床的母亲,都纷纷提出了分手。充满慈爱的柯珍英看到自己的病情不但使自己饱受折磨,而且拖累了家庭,还影响了儿子的终身大事,她多次表示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每次提出此事,程鹏才都是好言相劝,倍加安慰。
2008年5月,随着女儿的出嫁,柯珍英自SA的念头更加强烈。5月30日,倍受病痛折磨的柯珍英又向丈夫程鹏才提出让她喝农药自SA的想法,程鹏才想到妻子多年所受病痛的折磨,以及对家庭经济和儿子婚事的拖累,即同意了柯珍英的请求,并于当天买了一瓶农药回家。6月2日晚,柯珍英与程鹏才商定,第二天一早就给她喝农药。6月3日早晨,程鹏才来到柯珍英的睡房,将事先准备好的农药灌进一牛奶盒里,插好吸管放置在柯珍英的枕边,然后独自到村边的池塘洗衣服。柯珍英在吸食农药的过程中不小心将牛奶盒弄到了地上,便让女儿将程鹏才叫回,并叫程鹏才再次帮助自己自SA,程鹏才在妻子的央求下重新将牛奶盒放到柯珍英的枕边,又回到池塘去洗衣服。20多分钟后,女儿发现母亲柯珍英喝了农药,终因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程鹏才帮助妻子自SA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被告人程鹏才的帮助行为是应被害人的主动请求,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程鹏才的辩护人则认为:程鹏才只是为被害人柯珍英提供了自SA的物质条件,自SA行为是由柯珍英自己完成,且刑法上对为他人自SA提供条件的行为没有明确规定是犯罪,故被告人程鹏才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