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3月因伪造证据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32岁的女律师薛辉的律师执业证书也于日前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司法局认为,薛辉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律师法规定应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市司法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薛辉因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2008年3月7日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法定上诉期内,薛辉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因薛辉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律师法规定,应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经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给予薛辉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据此前报道,2006年11月17日,薛辉为使涉嫌犯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陈书成逃避法律制裁,在海淀区看守所外诱导强奸案被害人辛某书写了陈书成不知道其真实年龄的虚假材料,并将该材料递交给陈书成案的承办民警。
在薛辉的授意下,陈书成的亲属陈九金、陈某在朝阳区奶子房附近伪造了辛某案发时年龄超过14周岁的身份证,并由薛辉将该伪造身份证递交给陈书成案的承办检察官。2007年3月7日,陈九金、陈某被抓获归案。同年3月9日,薛辉被抓获归案。一审宣判后,薛辉否认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但对判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