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深圳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涂少权重婚罪一案,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涂少权被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经查,涂少权系汕尾市人。其第一个妻子姓李,两人婚后生有一子,后两人离婚。与李某离婚后,涂少权又结识了朱某并于1998年与其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但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2003年9月,涂少权在深圳市福田区结识了女子刘某,向其隐瞒自己尚未离婚的事实,与刘某开始交往并于2004年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刘某为其生下一女。其间,涂少权还与一唐姓女子同居。唐某也为其生下两个孩子。
2007年,涂少权在与女子何某交往过程中谎称自己已离婚,于同年8月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同年12月,何某为其生下一子。之后,涂少权与何某发生口角后便搬离同居住处,没再见面。2008年3月,何某发现涂少权有多名“妻室”,方知自己受骗,遂联系同是受害人的刘某一道向龙岗警方报案。4月3日,涂少权被抓获归案。这起“娶五妻”、生七子的案件始浮出水面。
龙岗区法院近日认定涂少权犯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