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案组丢证据8嫌凶集体翻供 家属“拦轿”省委书记

发表时间:2008-08-04 19:21:04 来源:南海网 作者:


(海南)乐东九所镇中灶村村民林刚(遇害时26岁)被杀埋尸荒野,乐东县公安局专案组竟在侦查时将第一手材料遗失。此后,涉嫌故意杀人的8名男子集体翻供,以图逃避法律制裁。2003年,该案发生,直至2005年,乐东县公安局将这8名男子放了抓、抓了放,案情一度受阻。2007年,遇害者林刚的家属在国道上拦住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的车,向其哭诉冤情。卫留成返回省城初步了解案情后即刻签字,并向省公安厅特批一笔破案专款。经开棺验尸和深入调查,省公安厅、海南检察分院得到确实充分的证据。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除了一名嫌凶因心脏病死在看守所外,其余7名嫌凶与一名包庇者均被处十二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

  案发

  口角纠纷引起互殴 8名嫌凶杀人埋尸

  林刚和嫌凶主犯林秋本都是乐东九所镇中灶村村民,其间的矛盾是如何产生?如何升级至集体埋伏杀人的呢?他们的“恩怨”还要回溯到1999年。当年,林刚和林秋因口角纠纷引起互殴,林刚将林秋打伤,但未作出赔偿。2001年5月,林涯、陈乾严、麦志豪、麦志块、林作信和林秋等人和林刚等再次斗殴。林刚受伤。事后,经双方家属协商,由林涯、林秋之父(即后来犯包庇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林日金赔偿林刚医疗费、生活费2万多元。

  事后,林秋、林涯等人对此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林刚。

  2003年10月8日晚9时许,林涯、陈乾严、麦志块在九所镇中灶老村舞厅喝茶,得知林刚当晚要去中灶村海边虾塘。于是,林涯、陈乾严、麦志块赶回林涯家中告知林秋,并纠集林维、林振平、麦志豪、林作信,密谋埋伏拦路殴打林刚。之后,林涯、陈乾严、麦志块、林秋,林维、林振平、麦志豪、林作信等人分别持钢管、木棍前往九所镇中灶村海边虾塘的小路边等候。晚11时,林刚骑摩托车途经该处,被林秋等8人当场打死。

  随后,林涯、林秋叫麦志块等回中灶村拿挖土工具回到现场附近的荒坡上挖坑,一起将林刚尸体掩埋。林秋将林刚的摩托车骑离现场后丢弃。林涯、林秋等人回家后,一起打牌、喝酒,玩得不亦乐乎。其父林日金得悉,便唆使林涯、林作信等人严守秘密,编造各种理由逃避侦查。林日金还要求其他几名村民为林秋作伪证开脱罪责。

  侦查

  乐东公安全力侦破 抓获四名杀人嫌犯

  2003年10月8日当晚,林刚一去不归。其父林荣志、其母王日奉带着几名亲人四处寻找,均不见林刚的踪影。

  案发四天(即当年10月11日),林荣志、王日奉听说村民发现通往虾塘稻田边发现血迹,当时没有发现林刚的尸体,于是便拨打“110”报警。九所镇派出所叫众村民保护好现场。

  10月12日早上9点多,家属终于发现在染有血迹的稻田东边约30米处,有一块坡地泥土松软异常,大家便挥锄挖土,往下挖约1米深,这才发现已掩埋了5天的林刚。其时,林刚的尸体已经腐烂发臭,大半个头颅都被砸烂了,惨不忍睹。

  随后,家属向乐东公安局报案。经该局刑警和法医现场侦查、鉴定,将该案定性为故意杀人埋尸案。

  于是,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驻中灶村,表示“一个月内不破此案誓不离村!”

  经办案刑警一个月的全力侦查,于2003年11月7日抓获中灶村村民林涯、陈乾严、麦志豪、麦志块4名杀人嫌犯。

  2003年11月16日,专案组有关负责人来到林刚家中,对家属和在场村民说:“这个案件基本破获,疑犯已招供,涉嫌当晚下手杀害林刚、参加埋尸的人已基本捉拿归案。然而,主犯林秋已经逃走了。他们作案后,当夜就把作案工具拿到中灶大桥南边的松林里烧毁了。”

  专案组当时还要求家属带路,去松林里取证。当家属们带着专案组刑警到了嫌凶烧毁作案工具的松林里,却发现案后不久所刮起的一场台风竟将灰烬等物证冲刷得一干二净。

  当年11月17日上午9点左右,刑警们又来到林刚家中,拿出一张在中灶大桥拍摄的地形图,叫家属协助分析杀人嫌凶们作案后有可能走哪条路。当时,只有林刚的母亲王日奉在家。王便根据当地大路小道分布状况,提出自己的分析和看法。专案组刑警们认为王日奉的分析很有道理,就要求王提供嫌凶们的姓名及住址,以便开出逮捕证。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