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8月22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巫检宣)受贿2226万元的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被判死刑不久,他的副手——原副局长李露太因涉嫌受贿248000元,经巫山县检察院起诉后,8月20日出庭受审。
据巫山县检察院指控:2003年底,晏大彬要求李露太在巫山县大昌镇手扒岩大桥工程招标上关照建筑商周某。2004年3月,周某提出,请李露太在手扒岩大桥工程的招标过程中帮忙,并拿出10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送给李,李就将标底告诉了周某。2004年下半年,巫山县启动“当九路”路基工程。公开招标失败后,晏大彬提出,直接以邀标的形式将该工程发包给彭某挂靠的一路桥公司。随后,彭某找到李露太称,该工程如由他承建,将给李露太好处费,李表示同意。后该工程以邀标的形式发包给彭某挂靠的一路桥公司,由彭某承建。2004年11月和2005年1月,彭某分两次送给李露太20万元。另外, 李露太还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受贿3万余元。
法庭上,李露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