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杨佳和他的作案凶器。 《上海商报》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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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警方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致6死4伤的闸北袭警案的案发原因:犯罪嫌疑人杨佳2007年10月短期来沪期间,因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途经闸北时被闸北警方盘查,在警局接受6个小时的讯问后,警方判定杨佳的车系“租用”后对其放行。此后,心生不满的杨佳多次投诉,并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关赔偿要求无果,直至惨案发生。
被拘后要求律师到场
谢有明是闸北区名江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亦是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他的律师事务所离闸北政法大楼只有5分钟的车程。
7月1日上午10点40分,在医院看病的谢有明接到闸北检察院的电话,让他迅速赶到政法大楼。11点左右,谢有明开车到政法大楼门前,看到密布的警察和警戒线——“出大事了”。
在闸北公安分局二楼的特别审讯室外,谢有明被简单告知了上午发生的袭警案件,叫他来,是因为嫌疑人杨佳拒绝接受警方审问,要求要有律师到场。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嫌疑人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后即在看守所里才能见律师,或者要在第一次讯问结束后。警方和检察院当场商量后,认为刚才杨佳拒绝回答的那次已经可以算作第一次讯问。
质疑律师身份查看证件
对于应该嫌疑人和律师单独会见的规定,杨佳却表示不在意有警方在场。由于刑事案件必须两名律师在场,谢有明赶紧打电话叫来了同事谢晋。
做了20年律师的谢有明对杨佳的法律意识感到惊讶。由于杨佳对谢有明身份的质疑,双方见面后第一件事,是谢有明二人将自己的律师证一页一页翻给杨佳看。
杨佳紧接着连续抛出问题:谢有明是从事哪方面的律师?律师服务费多少钱?为什么可以免费?法律上规定他有哪些权利?
在民警采集杨佳手上所沾血样时,杨佳赶紧问谢有明,这样做可不可以。在谈话过程中,有记者进来拍照,杨佳又中止谈话,询问律师是否有权利不让记者拍。
否认自己有精神病史
为了稳定杨佳情绪,谢有明和民警都没有告诉他袭警案的死伤情况,民警在一旁也没有过多参与两人的对话。谢有明和杨佳谈了两个小时,感觉杨非常平静,叙述事情很流畅,也没有感情上的波动,似乎是在说别人的故事。“只有谈到他的母亲很早就和他父亲离异,一个人很辛苦把他拉扯大,是个很普通很底层的退休女职工时,杨佳才有些动容”。谢有明说,杨佳也提到了自己的父亲,说父亲对他很好,只是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
谢有明曾委婉地询问杨佳是否有精神病史,杨佳很坚决地否认,同时表示很清楚这个问题意味着什么。杨佳刻意回避自己的袭警过程,只是说来分局“看看”;而那把剔骨刀,他说是在21楼捡到的。
最后结束谈话时,谢有明问杨佳是否有要求。杨佳思考了好一会儿,委托谢有明打电话通知他的母亲,并留下了自家的电话号码。
■链接
谣传杨佳遭打残者被抓
在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就闸北袭警案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称,网上流传的闸北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遭警察殴打致残是谣传,发帖人郏啸寅已经于昨天凌晨在苏州被抓获。
朱影在接受记者提问时称,在闸北袭警案发生后不久,网上就流传,犯罪嫌疑人杨佳因遭民警殴打导致丧失生育能力才伺机报复。经警方调查,这一传闻并不属实。昨天凌晨,经过上海警方的侦查,并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编制此消息的郏啸寅被警方在苏州抓获。
郏啸寅为苏州人,据交待,他在网上看到闸北袭警案的报道后,为扩大自身在网上的影响,故意编撰了所谓“杨佳在被闸北分局留置盘查中遭殴打,致使其生殖器受损,无法生育,故而报复杀人”的谣言,从而引发了网上的大范围传播。
原因调查
上海旅游遭遇盘查
据调查,杨佳生于1980年8月27日,12岁时父母离异。杨佳在中专学的是财会专业,但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稳定工作,至今未婚。杨佳是一名登山爱好者,业余时间除了喜欢骑着自行车到处走走看看之外,还不时去郊外登山,在家则喜欢看书和上网。
慧忠里的邻居们称母子俩脾气不好,总是和邻居发生冲突,杨佳在母亲与人争吵时不分青红皂白总是维护母亲,还屡次有暴力行为。
去年十一期间,杨佳在上海旅游,他花50元租用了一辆自行车。10月5日晚8点半左右,杨佳骑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和普善路口时,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的一名巡逻民警正在此设卡检查,因发现该车无牌照,便让杨停车接受检查,发现这辆自行车还没有钢印。
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件,也不愿意将自行车的来源证明提供给民警。其间,杨佳始终骑在自行车上与民警争执,持续近40分钟,引来大量路人围观。当晚9点10分左右,民警将杨佳就近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自称派出所内被打
杨佳在接受审讯时称,到芷江西路派出所后,他与民警继续争执引发冲突,有七八名警察对他有推搡、殴打的情况,杨佳打110报警。
袭警案发生后,芷江西路派出所拒绝了记者的多次采访要求,不愿透露去年10月5日晚在派出所内发生的情况。上海警方的通报称,当晚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接杨佳投诉后,派员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证实没有人对他有人身侵犯。警方对杨佳进行劝说疏导,一直到晚上10点,杨佳的情绪基本平静。
晚10点15分,杨佳接受警方的正常问询笔录,笔录11点结束。民警笔录期间向租车公司核实,确认杨佳的自行车确系租用后,对杨佳予以放行。整个盘查工作于10月6日凌晨2点结束,因为购买了第二天上午8点回京的火车票,杨佳在派出所的长凳上躺了一夜,醒来后直接去火车站乘车返京。
上海警方称,这些调查都有录音和派出所内的监控录像作为证据。
屡次投诉要求赔偿
回京后,杨佳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认为自己不该受到盘查,且遭到警方殴打,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和当时电话费1万元的要求。
上海公安督察部门称,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警方还曾在2007年10月和2008年3月两次赴京,对杨佳母子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未达成和解。据杨的家人表示,第二次上海警方曾表示愿给杨佳1500元,但不承认有错,被杨佳拒绝,之后双方有过几次电话沟通,都没有效果。
■录音重现
拒绝临检与警察争执
由于上海市要求民警外出执法时必须全程录音,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向记者提供了部分录音片段,约4分钟左右,证实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和执勤警察在街头发生争执——
在一段嘈杂的喇叭声后,开始了带着上海口音的中年男子(民警)声音与操京腔的年轻男子(杨佳)声音的对话。
民警:小伙子,请你停车接受检查!
杨佳:马路上这么多人,为什么你单单挑我?
民警:我们一个个来,请你下车接受警方的调查,出示你的自行车凭证。
杨佳:这车我租的。
民警:请拿租车凭证交给我,你拿着纸这么远,我能看得见吗?
杨佳:你看不见执什么法啊?
民警:请你把车子靠靠边!
杨佳:你这个执法为什么查我?
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你叫什么名字?
杨佳:你有什么理由耽误我的时间?
民警:大家相互尊重点吧!
杨佳:你不要说什么叫尊重!尊重什么?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请你配合检查!
杨佳:法律有哪一条规定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是什么地方人啊?
杨佳:没有。
民警: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杨佳:你没有理由占用我的时间。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
民警:这叫相互尊重。
杨佳:你不要说这个。你别说什么相互尊重,什么叫相互尊重,尊重什么?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
杨佳:法律?什么叫法律?你还敢跟我说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你不要吵。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说,你认为我有什么不对的可以……
杨佳:你当然有不对,你看那,1342,你给我说说看,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都不拦,就拦住我一个。你也没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