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广西上林县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件,在上林县人民开庭审理,10名被告人当庭受审。受害人及其家属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2007年3月下旬,上林县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一举破获一个以韦忠诚为主,蓝祝敏、韦文武、魏林广、覃夏标、石俭波、王志华、覃大峰、覃江贤、魏成龙等“两劳”释放人员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件。
上林县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该集团犯罪事实时认为:2005年起,韦忠诚以金钱利诱、共享利益等手段,网罗蓝祝敏等社会闲散人员,并出钱送骨干分子学习武术后,组成以其为首,其他被告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该集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方面通过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聚敛钱财,一方面维护其在乔贤、塘红等地的非法控制地位和影响,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经公诉机关审理查明,该组织自2005年以来,疯狂作案16起,其中故意伤害1起,抢劫1起,敲诈勒索1起,寻衅滋事10起,照成1人重伤1人轻伤,勒索、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故意寻衅滋事,伤害他人身体。分别涉嫌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7个罪名。该案在该县影响极为恶劣,受害群众数十人,涉及金额上百万。案犯之多、犯罪时间之长、涉及地域之广、办案难度之大是历年少见的,为李其雄案后,南宁市第二大涉黑案件。
开庭时,人大代表及其各界群众200余人参加旁听。为确保该案顺利审理,该县法院申请调集了100多名公安、法警维护庭审现场秩序。由于涉案人数多,涉及时间跨度长,涉及犯罪事实多,案情复杂,庭审过程预计将持续4天,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