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杨志毅被押上被告席。
昨日上午,曾被央视新闻调查栏目《医生因揭医疗黑幕被迫辞职内幕》披露过的娄底市“为民医生事件”中主角之一——娄底市中心医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杨志毅特大受贿案在娄底市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志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45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杨志毅,男,1964年1月生,怀化市人,毕业于湖南医学院(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2001年11月,在娄底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公开招聘中胜出,就任娄底市中心医院院长,至2005年9月任娄底市中心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曾被认为是一个“政绩突出”的院长。2005年9月至案发任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2006年10月,娄底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根据线索发现杨志毅有重大受贿嫌疑,10月30日以涉嫌受贿罪由涟源市检察院决定对杨监视居住,由涟源市公安局执行,同年11月3日凌晨,杨从监视居住地潜逃。近8个月后,2007年7月28日杨被娄底警方抓获归案。2008年5月4日,娄底市检察院以杨志毅涉嫌受贿罪向娄底市中院提起公诉。
娄底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初至2004年底,被告人杨志毅在任娄底市中心医院院长、副书记期间,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发包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6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450万元。其中,收受长沙雅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某(另案处理)贿赂8次共计275万元,收受深圳市万利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另案处理)贿赂8次共计人民币175万元。
“为民医生事件”
2004年12月,《光明日报》以《他为什么离开这家医院》为题,报道了被群众誉为“为民医生”的娄底市中心医院副主任医生胡卫民因无法容忍所在医院医疗腐败而愤然辞职的消息。在辞职信中,胡卫民称该院院长杨志毅公开推行开单提成、乱收费、虚高药价等医疗腐败。这引起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中纪委和湖南省政府、省卫生厅等均发出调查批示。胡卫民辞职风波被媒体称为“为民医生事件”,也称“胡卫民事件”。
2005年3月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以《医生因揭医疗黑幕被迫辞职内幕》为题,对“为民医生事件”进行了详细披露,胡卫民和娄底市中心医院院长杨志毅一时成了社会各界和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
此事成了中国当时医疗体制弊病的一个典型样本和揭开医疗腐败盖子的一个引子。娄底“为民医生事件”被媒体公开后,重心逐渐转移到调查院长杨志毅和娄底市中心医院的医疗腐败内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