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政府在土地违法中充当的角色,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掌握的情况更加全面。他认为,在当下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地方政府成为主导因素。他透露说,执法部门发现,在目前的土地使用中地方政府违法带有普遍性,“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政府或相关领导”。“一些城市违法用地高达90%。而这些违法用地中多与地方政府有关。”
地方政府在充当土地违法主角,就是在审计署今日发布的公告中,也不乏实例。翟挨才说,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的一块重要收入,但是,在审计中就发出,有的地方在与用地单位签订出让合同后,又以政府办公会议等形式,研究决定减免出让金;有的地方采取先征收、然后再以某种理由向用地单位返还出让金或给予其他资金补助等形式变相减免出让金。一些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项目等原因,违规为拖欠出让金的用地单位发放土地使用证;还有的地方政府“以土地换项目”。
“‘以土地换项目’表面看能够起到加快局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但其弊端很大。”翟挨才认为,政府“以土地换项目”时,往往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而将经营性土地直接协议出让,或通过虚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以符合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这不利于建立和规范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同时,“以土地换项目”的出让土地价格往往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会造成国有土地收益流失;由于换给开发商的土地未缴纳出让金而直接换成了工程项目,也造成了这部分应缴纳出让金的体外循环和固定资产投资脱离计划控制。
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停止以各种理由减免或变相减免出让金;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管理,接受同级人大监督;严肃查处“以租代征”农民集体土地建设高尔夫球场、别墅,以及挤占挪用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就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这些审计建议其实都是国家三令五申一再强调的。他认为,要解决土地违法问题,必须从解决政府部门违法入手,从监管不到位找原因。如果地方政府违法问题不解决,土地监管长期不奏效,那么,即使提出再好的建设,出台再强硬的措施,土地违法的问题恐怕很难从根上得到治理。
法制网北京6月4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