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中国反腐走向何方
今天各大报纸刊发的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给出了答案。
这一规划确定,未来5年的反腐工作目标是,“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这是今后5年我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有关专家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表明我国将持续推进反腐败关口的前移。”
反腐败关口前移始于三年前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虽然世界各国国情不同,但反腐败工作重心的变化却有着同样的规律:在反腐败早期,各国往往把打击贪污犯罪作为工作的重心。随着反腐败的深入,工作重心就逐渐从惩治腐败转移到教育公务员遵纪守法、预防公务员违法犯罪方面。
中国反腐败工作遵循同样的轨迹。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反腐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惩治重大贪污犯罪案件上,先后查处了一批贪官污吏。
权威资料显示,20世纪80年代,全国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者只有两人,违法犯罪的经济数额为几千元到两万多元;90年代上升为15人。2000年至2007年,这个数字上升到70人以上,个人案数额从几十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
“如果我们只抓惩治这一手,可能会一时见效,但往往会出现‘前腐后继’的现象,损害党和政府的肌体和形象,使反腐败工作付出更大成本。”从事反腐研究的专家指出,“就像治感冒,吃一般的药治的是表面,我们要研究病理病根,从源头抓预防,效果才会越来越明显,反腐力度才会越来越大。”
据介绍,中国政府对腐败预防的重视从2000年前后就开始了,但将预防作为反腐败重要战略提出是在2005年。
这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这份将长期影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7年9月13日,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被外界解读为我国努力把预防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的一项重大举措。
成立未满一年,国家预防腐败局业绩令人刮目。尤其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的思路体现得淋漓尽致。
据统计,截至6月23日12时,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向地震灾区下拨370.2亿元,安排中央救灾物资采购资金14.7亿元。共接收国内外捐赠款物524.78亿元,实际到账款物510.78亿元。
如此庞大的资金款物,“总体的使用情况是好的,没有出现更大的、更多的问题”。在今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说出了这样底气十足的话。
据马透露,地震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迅速形成覆盖广泛、层次清楚的各级监管机构。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和配套规定“火线出台”,国务院也颁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一系列的制度,这些制度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提供了明确的依据。监督检查也是同步展开,5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派出了两个专项检查组:一路是对北京的中央有关部委、群众团体、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一路深入到受灾最重的四川省,对省直机关和市、县、乡、社各级接受分配使用救灾款物的情况进行监督。
反腐“路线图”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分析人士称,未来五年反腐败工作规划,提出了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举措。那么,如此重要的反腐“路线图”,又是怎么制定出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