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福州:特大“家族工厂”制造冰毒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发表时间:2008-06-24 22:09:19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执行了对被告人陈康生的死刑。

  2005年7月至2006年初的半年间,以陈康生为首的“家族工厂”制造成品和半成品冰毒260多公斤,该案件被公安部和国家禁毒委列为2006年度14起毒品大案之一。

  2004年初,福建省连江县人陈康生与台湾人王某结识后,决定由王某负责设备、原料、销售,陈康生负责生产,制造冰毒,以牟取暴利。

  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间,王某指派杨万翔先后4次派人运送麻黄素510公斤给陈康生。陈康生则纠集了亲戚办起制毒“家庭工厂”,先选定其姐夫郑玉发在连江的住宅作为制毒窝点,再指挥郑玉发及其儿子郑政辉、堂叔陈枝题、堂弟陈燎亮和陈康清购买部分化学材料、工具,大肆制造冰毒。

  短短的半年时间,陈康生的“家庭工厂”就制造出冰毒194公斤,赚取加工费人民币59万元。2006年2月,陈康生再次收到王某提供的300公斤麻黄素后组织生产。同月24日凌晨,陈康生、郑玉发等人在郑家加工毒品时被抓获,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冰毒成品50公斤,半成品71公斤,还查获含麻黄碱的白色粉末335公斤,含冰毒成分的白色液体160公斤以及制毒工具等。

  2006年底,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陈康生死刑,判处杨万翔、郑玉发、陈康清无期徒刑,判处陈燎亮、郑政辉等人有期徒刑三至十五年不等。

  2007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核准了陈康生的死刑判决。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