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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击宾馆“午12点结账霸王条款”

发表时间:2008-06-02 22:46:23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目前,各宾馆住宿结账时间一般都以当天中午12点为限,这也是宾馆、饭店行业的惯例。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特委托本报刊发倡议书——呼吁饭店行业在遵守合同约定的原则下,充分体现“人文奥运”的理念,宾馆饭店将中午结账时间延迟,这样可使旅客的行程更加自由宽松。市消协的倡议迅速得到了北京一些饭店企业的响应,截至记者发稿时,北京延庆县几十家宾馆饭店已经同意下午2点结账。

    一直以来,宾馆、饭店行业有一个惯例,即顾客的住宿结账时间以当天中午12点为限,如果超过12点就再加半天房费,超过18点就再加一天房费。由于中午12点正是午饭时间,多数消费者不得不提前结账,被迫寄存行李或者提着行李去吃饭,这样很不方便。2008年是奥运年,为给来北京参赛的各国运动员以及观光的游客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出,破除宾馆、饭店行业中午12点结账的行业惯例,将结账时间推迟到下午2点。3月30日上午,就宾馆、饭店能否延长住宿结账时间问题,北京市消协组织专家以及部分宾馆、饭店代表召开研讨会,延庆县消费者协会在会上公布了对该县各大宾馆、饭店的调查结果。

    消协调查

    40家宾馆同意延迟结账

    不同意者认为多年惯例不好改

    针对北京市消协提出的宾馆、饭店能否调整住宿结账时间,给消费者留出充足时间吃饭、收拾行李的提议,延庆县消协从去年6月19日开始,对延庆县84家具有经营资格的宾馆、饭店以及度假村等展开相关内容的调查,上门或电话征求延庆县各大宾馆、饭店对延迟结账的意见。调查结果显示,同意延长到下午2点结账的宾馆饭店有40家。不同意延迟结账的有35家。持中立态度,表示可以协商的宾馆饭店有8家。

    调查还显示,宾馆、饭店不同意延迟结账的理由有三:一是认为该规定是多年的惯例,而且是一种国际惯例,不好改变;二是延迟结账会影响新来的顾客,服务员没有充足的时间收拾房间;三是会影响员工休息,此外,宾馆、饭店还需要更改电脑计费系统等。

    企业态度

    “承诺延时”将失主动权

    延时结账私下进行可让客人心生感激

    研讨会上,北京市圣世苑温泉大酒店的代表认为,宾馆、饭店12点结账并非硬性规定,也没有人规定,而是管理经验,作为行业惯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因为这个时间结账可以让宾馆、饭店更有序地安排前批顾客的离开和后批顾客的入住。而且,在客房尚有空余、不影响下一个顾客入住的情况下,多数宾馆、饭店是可以协商退房时间的。

    北京妫川金谷大酒店的代表人员坦言,酒店愿意为有需要的顾客延长结账时间,把这作为一种优惠条件,而不愿意成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顾客带着行李吃饭不方便,酒店晚一些时间结账,相当于给顾客提供了一次优惠,顾客就会记住这个酒店。”

    延庆县消协秘书长阎大海表示,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反对延迟结账的宾馆、饭店,在实际操作中都在给消费者延长结账时间,只是不愿公开承诺。“经营者想控制主动权,让消费者觉得延迟结账是宾馆、饭店给予的额外优惠,想让消费者感激。”阎大海说。

  专家观点

    12点结账是霸王条款

    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属格式合同条款

    北京市消协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山指出,宾馆、饭店与消费者是合同关系,12点结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对于合同中的这项内容并没有明确的国家规定或者行业要求,是一个格式合同条款,而这种合同关系应当向有利于消费者利益方面倾斜。实际上,12点结账是不利于消费者的,是霸王条款。“社会发展越来越体现以人为本。宾馆、饭店的经营者以自己的利益和工作便利为最大出发点,没有从社会责任和消费者的角度考虑,是不人性化、不合理的,应逐渐让经营者把延迟两小时结账作为标准,打破12点结账这个行业惯例。”河山说。

    北京市消协秘书长张明认为,国际惯例不一定都是正确的,现在,国内一些行业的经营者或片面理解国际惯例或拿国际惯例做挡箭牌,侵害消费者的权益,是不合理的。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创建一个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需要企业从自身做起,宾馆、饭店行业应该为中外消费者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考虑实行向后延迟一两个小时的结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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