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县三重市开设佛坛的和尚吕金清,在路上搭讪一名初中女生,将她带回佛坛性交,事后却反指是女生硬骑到他身上乱戳,他才是被害人。法院11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吕金清有期徒刑10个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被害人的父亲说,女儿在小时候出过严重车祸导致腿有残疾,后来女儿开始会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可能是车祸的后遗症引起,他原本希望吕金清道歉就好,不会求偿,但吕金清却自认是被害人,因此他才坚持提告。
开设佛坛的吕金清平日为人作法事、诵经,去年7月28日他身穿袈裟,在佛坛附近见到被害人就上前搭讪,除叫被害人“妹妹”,还跟她聊起关于男女感情、如何生育及性方面的事。
被害人意识到吕金清可能是要找她发生关系,于是主动开口询问“是不是要跟我发生关系”。吕金清坦承确有此意,两人于是回到吕金清的佛坛内。吕金清先叫被害人沐浴净身后,两人发生关系。后来被害人回家,她父亲发现她怪怪的,经询问才发现女儿又跟陌生人睡觉。
但是吕金清却说,是被害人向他搭讪,还要他去买保险套一起去旅馆,他拒绝后被害人又跟他回家,等他洗澡完没穿衣服时,将他推倒在床上硬骑上来,还乱戳弄痛他。
法官调查时发现,被害人除了清楚讲明是自愿与吕发生关系之外,还说“每次跟男人性交都很快乐,但事后会后悔伤心”,因此认定吕金清与被害人确实有发生关系,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吕金清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