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网络赌博案,涉及赌资金额达86.87亿余元。涉案头号人物香港人谭志伟和谭志满兄弟及谭志伟手下十余名高级管理人员一同受审。法庭上,谭志伟和谭志满二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提出异议,辩称不应该构成犯罪。法庭上,著名律师马军为第一被告谭志伟作无罪辩护。庭审进行到下午5点,只做完法庭调查的前半部分,剩下后半部分和法庭辩论将在今天继续进行。
据了解,此案赌场“新东方”设在境外缅甸迈扎央、木瓜坝等地,采用现场赌博、网络电话投注和网络直接投注等方式,吸引大量中国公民参与赌博。该案涉案金额之大、参赌人数之多、区域之广、技术含量之高、影响之大,都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赌博案的之最,它看似简单的发家以后,又是如何分工,如何利用高科技,赌客们又是以何种方式参与呢?本报将为你详细解密……
核心速读
昨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国内最大的赌博案,香港人谭志伟和谭志满兄弟和18名帮手同台受审。庭审中,知名律师马军以在缅甸开赌场不触犯中国刑法为由,当庭为赌头谭志伟作无罪辩护。据了解,这起国内最大的赌博案,涉及赌资金额达86.87亿余元,参加赌博的人成千上万。庭审曝出了这起案件的很多内幕和“游戏规则”:赌场豪华、科技含量高,设备有摄像头、摄像机、监控器等,还有保安负责看守赌场;赌徒赌输后可以签字,但如果不还清赌债休想走出赌场。知名律师马军为赌头谭志伟作无罪辩护。
马军:在缅甸开赌场不触犯中国刑法
著名律师马军为第一被告谭志伟作无罪辩护。
马军律师认为,首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谭志伟是跟随其父亲谭雄到境外缅甸的,他并非是刑事诉讼法规定赌博罪的范畴。况且,谭志伟是香港公民,他去缅甸赌博,而缅甸的赌场并不违法。也就是说,谭志伟在缅甸开设赌场并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昆明中院对谭志伟案件没有管辖权。
其次,谭志伟开设的“新东方”赌场在缅甸,并没有直接在中国内地进行赌博,也没有把赌博投注站设在内地,广州等地设有网络服务器,而网络服务器并不代表投注站,目前也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内地设网络服务器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马军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2005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作出了具体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所有的法律规定是组织他人到境外赌博,而谭志伟并没有组织过中国公民到境外赌博,谭志伟也不是被别人组织到境外的,他是跟随其父亲到缅甸。所以,谭志伟不应该构成赌博罪。(春城晚报/柏立诚)
新东方赌场每月租金最高500万
10多年前,谭雄在云南德宏瑞丽江心岛向董某租赌台经营。1999年租下了董某的一个赌厅,起名为“新东方赌厅”,每天租金为5万元。谭雄和儿子谭志伟一起经营,该赌厅主要设施是“百家乐”,赌客只能在现场现金赌博。
2003年,谭志伟和父亲谭雄准备重新经营赌场,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租了一个赌厅单独经营,赌厅内设9张“百家乐”赌台,一个月需交纳300-500万元的费用,经营了两年多的时间。
2004年,谭氏父子得到一块土地,筹建一个大酒店,自己经营博彩业。该酒店2004年年底动工,2006年上半年完工。新东方大酒店内设客房、赌厅等,赌厅有新东方赌厅,金利赌厅、金利游戏厅等。
2005年10月迈扎央新东方大酒店主体工程完工时,成立了迈达东方国际旅游娱乐公司。随后,迈达新东方公司、木瓜坝新东方相继投入运营。(春城晚报/谭江华)
庭审消息
昨日上午9点半,谭志伟等20名被告人被法警押进法庭,被告人整整坐了两排,辩护人也是密密麻麻地坐了两排,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派出4名公诉人出庭。谭志伟和谭志满兄弟二人都是“秃顶”,个子不算太高,但看上去身体很健壮。其中一名被告人的黄马褂的口袋里还装着一本书,有人估计是本关于法律方面的书籍。20名被告人中,还有数名女性,看上去年龄都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