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吴某与自己的妻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被告人弥凤川便多次对吴某敲诈钱物,近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弥凤川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查明,被害人吴某与被告人弥凤川的妻子胡某系同学关系。2007年5月的某日晚上,吴某乘胡某上夜班之机,二人在值班室发生了关系,被被告人弥凤川当场发现,弥对吴某进行了殴打和责骂。之后的12月份,被告人以此事为由,先后75次向吴某索要现金共计36630元,药品价值150.5元,清华浴池澡票价值195元,香烟4895元,总价值达41875.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弥凤川在发现其妻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时,不是依法处理,而是以此为借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威胁、要挟他人,强行索要数额巨大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