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记者刘某原本是要举报西单违法停车问题,却不满民警的执法,对民警破口大骂,还动了手,造成民警受伤。她最终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昨天,记者获悉,西城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刘某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刘某原是某电视台的一名女记者。2007年8月5日,她在西城区西单时代广场南门前,拨打110电话举报该处的违法停车问题。西长安街派出所民警黄某等人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黄某告诉刘某,有关违法停车的问题,应当归交通队受理,派出所民警可以帮助她联系122,她也可以自行拨打122报警。
刘某认为警察存在“不作为”情况,就开始对黄某进行指责和谩骂。民警黄某对她说,不要在现场吵闹,有事可到派出所讲。她根本听不进去,突然抡起手中的包打向黄某,黄某的警帽被打掉。黄某告诉刘某,“你的行为已属违法……”刘某继续进行辱骂,并通过手机投诉了对方。
不久,增援的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此事,刘某仍然不肯作罢,警方对她进行口头传唤。当警察将刘某带上警车时,极度不满的她踢了黄某腿部一脚。由于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警方将其羁押。后经鉴定,黄某的伤势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刘某在案发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从轻处罚。(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 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