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劳动法专家看来,网民的情绪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被理解为对《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的一种普遍性误读。而这种误读,实际上从《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便已产生:“资方”阵营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超出了市场承受的限度;而“劳方”阵营则期盼,《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工”的现实效力上更加强大。
事实上,真正符合市场经济的劳资关系的建立并非一部法律所能促成,尤其这还是一部在操作层面存在诸多疏漏的法律。无论是对《劳动合同法》过多的指责还是过高的期盼,归根结底不过是时下紧张的劳资关系的聚焦而已。
由此,目前这部实施条例草案能否获得劳资双方的认可,积极缓和劳资矛盾,前景显然并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