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保罗国际法人叶剑文因涉嫌偷税罪被二七区检察院批捕。截至昨日,保罗国际因涉嫌偷税罪已有3人被捕,分别是法人叶剑文、财务总监何朝霞及会计李丽娟,店长金小英因涉嫌诈骗被另案处理。被捕后的叶剑文对税务部门的稽查情况有异议,并请求宽大处理。
叶剑文称对税务稽查情况有异议
保罗国际“天价头”事件发生后,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的有关纳税情况进行了稽查。经审查,该公司2006年4月至12月,偷税金额为35891.81元,偷税比率为77.9%;2007年1月至12月,偷税金额为85041.93元,偷税比率为83.74%;2008年1月至2月,偷税金额为16003.88元,偷税比率为89.66%。该公司涉嫌偷税罪,犯罪嫌疑人叶剑文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应对该公司偷税罪承担刑事责任。4月30日,叶剑文在海南落网,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二看守所。
“有一部分没有向税务局申报纳税。”5月3日,叶剑文被捕后承认,保罗国际的收入账和支出账分两部分:一是财务总监何朝霞让收银员按照核定税收的金额把凭证准备好,何朝霞汇报给叶剑文后,再由委托的某财务公司会计李丽娟做好收支两部分账,税款直接打在税务局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上;二是让收银员把剩余的营业款做账后,现金都交给了何朝霞,何朝霞将现金直接打在公司的账户上,叶剑文需要钱时从何朝霞处拿,这一部分没有向税务局申报纳税。
5月4日,叶剑文称,通过看郑州市二七区国税局稽查局的稽查情况后有异议,要求政府给予其宽大处理。该案同案嫌疑人何朝霞也承认,多余的营业额没有向税务局申报纳税。
会计承认是按“保罗”的意思做假账
保罗国际偷税案中,同案嫌疑人李丽娟是河南某财务公司的员工,合同是公司与保罗国际签订的,公司委派其负责保罗国际的纳税申报工作,时间为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
“你别这么多事,就按这样做,不会有问题的。”被捕后,李丽娟称不知道保罗国际涉嫌偷税,因为她从不问公司的内部事务。但在做账时,李丽娟发现该公司的支出远远大于“收入”,称多次要求何朝霞提供收入明细账。叶剑文和何朝霞对其说公司的账就是按税务局的核定税收做的,以前的会计也是这样做的,“不要多事”。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