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最高法:对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救灾行为要依法处理

发表时间:2008-05-19 09:41:24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16日向全国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务必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那些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要求,在抗震救灾斗争中,灾情较重地区各级人民法院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每一个受灾群众,让灾区人民看到人民法官的榜样、受到鼓舞、感到力量。非灾区人民法院的领导要坚决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高度关注灾区情况,坚决遵守政治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通知强调,各级法院要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立足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确保社会稳定。要高度关注当前灾区和非灾区的社会治安状况,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继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慰问信后,最高人民法院16日上午又分别向甘肃、陕西两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慰问信,对受四川省汶川县大地震波及的甘肃、陕西两省有关灾区的广大法官、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向灾区的人民群众表示最诚挚的慰问。

相关新闻:

·温家宝赶往灾区 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