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薛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薛某某被捕前在无锡某民办高校担任4个班级的班主任,颇受学校领导器重。但在2006年下半年与一男子结识后,一切都改变了。迅速坠入爱河的她不再把工作、学生放在第一位,让男友高兴和满足变成了当务之急。不久薛某某就觉得囊中羞涩,不过很快她就找到了生财之道,那就是从自己教的学生处骗钱。从2006年10月到2007年5月间,薛某某利用自己担任班主任的便利条件,编造可以帮助学生到复旦大学深造、并将学籍转进复旦大学,但需要费用之类的谎言,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对老师的话深信不疑,短时间内就骗取了35万余元的现金和近5万元的贵重物品,而这些钱财,除少部分被她自己挥霍外,绝大部分都给了男友。
滨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值得人们深思的是,在薛某某行骗过程中也有部分学生家长对薛某某表示过怀疑,但薛某某随即找了2个社会人员冒充该学院的系主任,煞有其事地在无锡市某大酒店召开了学生及其家长会议,被骗的家长竟也相信了。还有受骗学生的家长曾打电话到复旦大学去询问情况,得到否定的答复后向薛某某质疑,薛某某便马上退回了钱款,家长也就不了之了。这些小把戏就让薛某某轻易蒙混过关,使她更加无所顾忌地继续行骗,直到2007年6月份学院发现她的诈骗行为后,她随即跑到网友家躲藏起来,同年8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作者:王锐 龚甬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