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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例:被炒物管怒告业主委员会索赔11万

发表时间:2008-04-09 22:31:59 来源:新华网-都市时报 作者:


业主委员会才成立就炒了老物管,为此老物管以违约为由把房产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索赔11.9万元。昨天(4月8日)上午,(昆明)五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南屏街“银三角”物管纠纷。据了解,这是云南业主委员会成为被告的第一案。

    “银三角”开发选聘前期物管

    2005年,云南盛事同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南屏街“银三角”。当年8月3日盛事同家房地产公司与昆明福林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福林创世物管公司对南屏街天地旗舰街A、B、C幢及公共部分实行物业管理。前期物管从2005年10月1日到2007年9月30日,后期物管从2007年10月1日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出新的物管公司时止。

    2006年6月,《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甲方”由盛事同家房地产公司变更为坚稳房产公司。同时,坚稳房产公司与福林创世物管公司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坚稳房产公司管理南屏天地旗舰街A区停车场,每月支付6000元以弥补福林创世物管公司”。

    业委会成立“炒”老物管

    2007年10月,南屏天地旗舰街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的第一件事就是炒了老物管,由坚稳房产公司与业委会共同成立物管公司接管商业街。

    对于为何炒掉老物管,业委会负责人也是新物管公司的负责人梁禧说:“老物管拿钱不做事且账目不公开,每平米5元的物管费是很高的,可老物管收费后并没把这些钱用在业主身上,而应做的宣传、策划也没做,辖区的绿化、保洁等大家的意见非常大,到会的全体人员都投了反对票。”

    被炒老物管怒告业委会

    就这样被炒掉,老物管很是不服,今年3月,福林创世物管公司以违约为由,将坚稳房产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一起告上法庭,索赔11.9万元。

    “坚稳房产公司接管了A区停车场就应按约支付每月6000元的补偿款,可坚稳房产公司一直拒绝支付。”福林创世物管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到公司起诉时,坚稳房产公司已拖欠了16.5个月的物管费补偿款共计99000元,因全体业主是受益人,故将商业街业委会列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昨天,原订于上午9点开始的庭审,因第一被告坚稳房产公司一直无人到庭,到10点07分法官宣布“依法缺席审理”。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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