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戏言,女人如衣服,兄弟似手足;为了衣服可以剁你手足。然而现实无戏言,来者都不善!
●乔茂团获刑3年赔9万余元
因王先生的两个女友不陪自己玩乐,便口吐“让他在三天内消失”的狂言,并在三天后将王先生的手掌砍断,致重伤。日前(4月3日),闵行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乔茂团有期徒刑3年,并责令其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9.5251万元。
●遭冷落蓄意报复
安徽凤阳青年乔茂团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年4月刑满释放。去年6月5日,王先生和女友及其小姐妹准备外出,在扬招出租时,遇乔茂团等人。乔茂团见王先生身边竟有两个娇女,妒意顿生。他即迎上前去,抛媚传情:“走,陪我们一起去涮一顿。”王先生见来者不善,厉声拒绝。遭到冷落的乔茂团怒气直冒,对着王先生咆哮:“我要你在三天内消失。”
●三天后刀砍“情敌”
去年6月8日晚,乔茂团与同伙在闵行区“徽味”饭店二楼醺酒。正在兴头上时,获悉那个姓王的又在与两个娇女厮混,初步将王“收拾”的一下,觉得好不“解恨”。急忙放下酒杯,冲到楼下。继续对对王先生实施殴打。期间,王先生的左手掌遭对方刀砍击致伤。经司法鉴定,王先生被他人持械作用,致左手掌不全离断伤等,其损伤致左侧腕关节及手功能障碍,已构成重伤。
●被害人索赔损失
今年2月21日,乔茂团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王先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称因被告人乔茂团的犯罪行为致其遭受经济损失,索赔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是,王先生的伤势评定十级伤残,酌情给予治疗休息120日,营养60日,护理90日。经审理查明,王先生的经济损失共计9万余元。
●属累犯依法重判
法院认为,乔茂团等人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乔茂团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乔茂团的行为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先生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王先生提出的精神损失费于法无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