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中国矿业报》一记者和通讯员因受贿获刑

发表时间:2008-04-04 10:17:41 来源:新华网  作者:汤计


核心提示:《中国矿业报》山西记者站记者刘某及该报通讯员赵某在报道内蒙古某公司发生的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的瓦斯爆炸事故时,收受该公司所送好处费9万元后对此事故未作报道。两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7年和6年。

新华网呼和浩特41日电 记者1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获悉,《中国矿业报》山西记者站记者刘某及该报通讯员赵某,在报道一起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刘某,男,1976年出生,大学文化,是《中国矿业报》山西记者站记者;被告人赵某,男,1956年出生,初中文化,系《中国矿业报》山西记者站通讯员。

2006108日,内蒙古常丰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赵某得知这一消息后,遂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的调查报告,随后与《中国矿业报》山西记者站记者刘某一同前往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进行采访调查,在采访过程中,刘某收受内蒙古常丰化工有限公司所送好处费9万元,被告人赵某分得45万元,之后对此事故未作相关报道。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一审以受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6年。

相关新闻:

·公安局特警支队长采取截流受贿放万人 多次强奸·村主任被指控受贿30万  法庭辨称收的是黄碟
·城管队员受贿后受了不行贿人敲诈无奈报警·梁某受贿案(已委托)
·重庆市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受贿109万被判十年半·劳教所所长涉嫌受贿217万 为情妇买4套房产
·贪官受贿时收一半退一半 被煤老板黎称为好官·农行西藏分行原行长及其前妻共同受贿被判刑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