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脸”、“生活不检点”,这样一封直指公司最高领导的邮件,竟然出现在了公司的公共邮箱内。面对如此的“污蔑”与“诽谤”,老板愤然上诉至法院,将这份邮件的始发人,曾经的公司员工告上法庭。日前,这起名誉权案件在浦东新区金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打开公共邮箱,查看往来邮件,本是平常的事情,可2007年12月24日,当上海马卡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卫兵打开公共邮箱时,却突然发现里面有一封很不寻常的信件。点击查看,令他大吃一惊,信内几乎每句话、每个词语,都写着对他的不满,“不要脸”、“不忠不孝”或“狗屎”等骂人的字眼充斥在字里行间。查看发件人,居然是曾经的员工张里亚。
由于这封邮件被发送到了公司的公共邮箱,只要是该公司的员工,都能看到这份邮件的内容。邮件中除了对任卫兵的个人描述,还涉及他的家庭以及感情生活。这位公司法人代表气愤难平,一纸诉状将发件人张里亚告上了法院。
日前,浦东新区法院金桥法庭对此案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原告表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如今,自己的名誉权被严重损害,而造成这一后果的始作俑者就是被告。对于被告在信中提到的内容,原告认为完全是捏造出来的,与实际情况根本不符。由于原告将邮件发送在公共邮箱里,这扩大了邮件的影响力,这种侮辱和诽谤,贬低了原告的人格。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人民币5万元。
针对原告的控诉,被告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没有事实基础,因此,请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代理人表示,由于张里亚在任职期间未能满足任卫兵的要求,为其做假账,张被公司辞退。原告在被告离职后,多次通过信函、电话甚至在公共场合威胁、恐吓、辱骂被告,还多次扬言要杀掉被告。
对于这封信件的真实性和造成的社会影响,被告代理人认为,不排除原告对被告的部分信函进行恶意修改的可能性。为此,被告请求法庭调查证据的真实性。至于信件的内容,被告代理人表示,里面提到的许多方面是真实存在的,有事实根据,其他员工也可以证明。至于这封信给原告造成多大的社会影响,被告代理人认为,该公司根本不存在公共邮箱,这个邮箱只有原告一人能看到,不是人人都能看到的。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